等公車竟等到變態!新北市一名美女櫃姐日前穿熱褲搭黑色透膚絲襪等公車時,遇上一名開休旅車的「行動手槍客」,倒車在她面前手淫,就算她上了公車,還被追著「打」近八百公尺,她勇敢錄影蒐證十分鐘。交警說該男有危險駕駛之嫌,恐被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比開車打手機罰款還貴。


杜女拍下手淫男駕車尾隨其公車,在車內緊盯著她打手槍的猥褻畫面。翻攝畫面

「太變態應抓去關」

杜姓美女櫃姐(二十七歲)蓄及胸長髮,在北市西門町誠品百貨任職,她說該男駕福特黑色休旅車,年約三十多歲,她因認為對方沒搖下車窗未觸法而沒報警。但律師廖芳萱說杜女可從外看見車內狀況,該男已觸兩年以下徒刑的公然猥褻罪。 
杜女表示,本周二上午十時許獨自在新莊思源路等公車,她瞥見有輛休旅車倒車停在面前,男駕駛竟在車內手淫,就算她搭上公車,仍被賤男開車追著打手槍,停紅燈時更是一手持續忙著、一手拿衛生紙,待號誌轉綠後,他駛上大漢橋離去。 
「太變態!他應該被抓去關!」杜女痛斥賤男劣行,雖然過程令人作嘔,但她仍勇敢蒐證,全程錄影十分鐘,並將事件向同事及朋友分享,計畫持影片向警報案。 


危險駕駛可罰2.4萬

律師廖芳萱表示,該男除觸犯公然猥褻罪外,因讓被害人感到不舒服,也涉及《性騷擾防治法》,依法得由發生地的新北市政府,對他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交通警察也說「行動手槍客」開到公車停靠區,涉違規臨時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得處三百到六百元罰款,而他邊開車邊打手槍更有危險駕駛之嫌,依法得處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比開車打手機或電玩的三千元罰金還貴。 

遇「行動手槍客」如何反制

★冷靜觀察對方及周遭環境
★拍照錄影蒐證並報警
★記下對方特徵及車號
★喝斥「收起來」後趁機逃離
★避免與對方對峙,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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