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通訊行老闆前年發現女子送修的筆記型電腦內有自拍私密照,私下複製偷看後還誘騙女子到汽車旅館,以公布照片為由要脅性侵,事後雖向對方雙親下跪道歉,並願以三十萬元和解,但其妻知悉後憤怒拒付,且他翻供是女子援交索錢,女子憤而報警。新竹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四年。
獸男判刑四年
判決書指出,二十一歲女子二○○八年五月向被告陳俊傑(三十一歲)購買藍牙傳輸器,因不諳操作,筆電無法開機,五月十六日送交陳男處理,她因未移除自拍下體裸照,要求陳男「有本相簿千萬不要打開」,但陳男仍複製數十張女子裸照及生活照欣賞。
妻子懷孕的陳男隔日打電話給女子,佯稱要委請住龍潭的電腦高手修電腦,要她前往監督,女子搭上他的車,他竟開到龍潭水龍吟汽車旅館,稱:「友人從台北下來,需要有插座的地方處理。」
進房後,陳男拿出一張光碟說:「我已都看過了……若不配合,我就要拿相片出去散布!」女子下跪求饒,他仍推倒她摸胸、強脫牛仔褲,並以手指插下體,之後要求她張開大腿讓他看私處打手槍。新竹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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