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高職女學生積欠33歲的莊姓房東3個月共1萬5千元的房租,莊男索討3次未果,竟硬上性侵女學生3次,且毫不避諱,直接在她所承租的套房中進行,莊男並自備保險套,女學生氣得錄下雙方對話當證據提告。莊男不承認性侵,辯稱女學生同意以「做愛抵房租」,法官不採信他的說法,刑事部分板橋地院已在去年8月判刑10年6月,法官日前據此判決莊須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從事出租套房事業的莊男,因性侵一名欠租金的女高職生,遭判賠80萬元。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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