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武漢晚報》報導,湖北青山區某公司工人曾強保挖地窖囚禁兩名少女,供其發洩慾望,曾強保還被控強暴11名婦女。昨從省高院獲悉,該院日前對曾強保非法拘禁、強姦一案作出二審裁定,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曾強保為追求性刺激和滿足個人性慾,採取掐脖子、捆綁、非法關押、用辣椒水噴眼睛、用電擊器擊打等暴力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多次進行強姦作案。

其中多次強暴女孩周雲(化名)、胡玉(化名);還非法將兩人關押,持續時間分別長達590天和317天;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持刀劫取他人錢財及乘人不備奪取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分別構成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搶奪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曾強保當即提出上訴。

曾強保曾以「有嚴重精神障礙,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上訴理由,法院經查不予採納。據知情人透露,曾強保犯下9起強姦案,兩名女孩被囚案還不包含其中。

省高院認為,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兩名女孩被救的經過頗為戲劇化。其中一名被囚的女孩周雲,是因為負氣離家出走,在2009年7月2日那天日晚上落入魔掌。被囚期間,曾強保寶在地窖裡放了一台電視機和影碟機,安裝了閉路電視,供兩個女孩子消遣。後來,周雲將一張求救紙條塞進地窖的電視機裡,然後故意把電視機弄壞。

曾強保把電親機賣給回收舊電器的人。電視機被轉賣到漢正街多福路市場一家維修店。3個月後的5月14日,電視機終於被拆開了,救命紙條曝光。發現救命紙條的杜師傅馬上報警。兩名飽受凌虐的女孩終於獲救。

年僅19歲的周雲身包裹著毯子,被背出地窖,同時被警方救出的還有16歲的胡玉,兩名少女被解救時均赤身裸體,七天沒飲食,雙腳被鏈子鎖住。

周雲在地窖中待了9個月,而胡玉更被囚達兩年。地窖主人曾強保,平日周雲禮貌地叫他「叔叔」,是武漢鋼鐵廠職工。

讓村民們大為歎息的是,周家失蹤了9個月的女兒原來竟在「眼皮底下」:周雲家與曾強保家僅有20公尺之隔,而在300公尺之外,便是當地的青化派出所。

5月14日下午,周雲終於等到了地上的聲音和久違的陽光。身體已異常虛弱的她,強打起精神來,她終於要離開這個恐怖的地窖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ri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