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補習班教師十二年前與女友奉子成婚,七年內連生五個女兒,夫妻倆四年前離婚,但仍同住、分房睡,不料前妻今年懷了第六胎,讓他質疑:「沒做怎麼會有呢?」他因此懷疑五個女兒也非親生,於是帶著女兒們去做親子鑑定,結果竟發現「老大、老四、老五都是別人的種」,火冒三丈控告前妻騙婚、通姦,不過因兩罪都已超過追訴期,檢方裁定不起訴。 

承辦本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昆廷說,依《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規定,詐欺罪最重本刑是五年,追訴時效十年,通姦罪最重本刑是一年,追訴期五年,追訴時間以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計算。陳昆廷表示,以本案來說,即是從兩人結婚當天和生小孩的日子起算,但吳男今年七月中才提告,詐欺騙婚部分已達十二年,通姦部分因吳男的第五個女兒已逾五歲,也過了時效,所以兩罪都超過追訴期限,裁定不起訴。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ID/85327/IssueID/20101013

看來這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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