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百億的房地產大亨張綱維原本有未婚妻,卻驚傳他劈腿被未婚妻逮到而退婚,他打官司向前未婚妻索回訂婚後所贈鑽石項鍊、房屋與現金,總值約2400萬元的「愛的禮物」,近日獲台北地院判勝訴,顛覆了「愛的禮物要不回」的傳統概念。
兩房加珠寶 都要還
法官審理認為,禮物是張綱維在婚約存在時,以「結婚為前提」所送,婚約既已解除,判前未婚妻黃女歸還兩間市值共約2000萬元房屋,以及4件市值共368萬元的鑽石項鍊;另因兩人有夫妻之實的同居生活,現金及刷卡費共284萬元屬於夫妻生活費,法官判免還。兩造均放棄上訴,本案確定,黃女去年已嫁給談先生並赴美念書。
訂婚後 沒停過劈腿
黃女向法官說,兩人原訂婚半年後就要結婚,訂婚後,她和張共同在事業上打拚,兩人策劃捷運共構的「戀戀台大」等建案,成功推案後,張綱維送她一戶「戀戀台大」套房做為兩人愛巢,另以她的名義在淡水購屋,但後來張綱維卻不繳貸款。
黃女主張,張綱維以事業忙為由延後婚禮,且先後與林姓酒女、明星陳怡蓉交往,連劈3女,她才決定分手,並主動將積架跑車歸還,卻挨告被索討房屋、鑽石及現金284萬元。
黃女認為,張綱維是「訂婚後通姦」,無權要回禮物,且她也有付200多萬元房屋貸款,房子並非全是張綱維所買。
張綱維則說,36歲的黃女畢業於台大,雖非大美女,但氣質出眾,94年兩人訂婚,他陸續送200多萬元積架跑車,以黃女名義買了兩間房子,另匯現金238萬元,還買訂婚鑽石項鍊、首飾送她,黃女也曾上網買東西刷他的卡46萬元;97年女方無故要求退婚,他全力挽回仍失敗,而解除婚約。
張綱維昨說,打官司只想「弄清楚」,而「愛的禮物」雖沒全討回來,但聽說黃女「嫁得不好」,所以算了;剛入主遠東航空的張綱維說,感情不重要,遠航11月16日要復航首飛金門,這個比較重要。
黃女律師紀復儀則反駁張綱維,強調黃女嫁得很好,且不想再與張綱維牽扯,才沒上訴,而且黃女家中很富裕,兩人交往時,張綱維還沒這麼發達,黃家曾資助他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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