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名車將成廢鐵。新車市價超過三百廿八萬的保時捷Boxster S白色敞篷跑車,因未懸掛車牌,今年六月中遭警方查扣,車主雖已繳清罰單,但拿不出合法進口證明,無法審驗,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將依法沒入,最快兩個月後銷毀。
這輛保時捷是從日本進口,只有入關單據,沒有車輛的合格證明。根據保時捷車廠網站,保時捷Boxster S是六速手排,有三百一十匹馬力,引擎轉速高達六千四百轉,零到一百公里加速只要五點三秒,最快極速每小時兩百七十四公里。
據了解,盧姓車主早就繳清了三千六百元罰款,但就是無法拿出車輛相關出廠證明,無法領車,他不服車輛將被沒入,向裁決所提出申訴。
裁決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且未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一律沒入,「車主提不出證明,就要沒入銷毀」。
這輛保時捷跑車,放在警方內湖保管場已經快半年,外觀明顯積了一層灰,不像名貴跑車般外表光鮮亮麗。
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唐國強說,今年六月十九日,員警在承德路一段七十一 號前執行臨檢勤務時,發現這輛保時捷未懸掛車牌,立即欄停並依法開罰扣車,「沒想到一扣就扣了半年」。這是保管場保管過最貴的一台車,不少員警執行拖吊任務後,還特地到這輛保時捷旁看一下,覺得非常新鮮。
警方研判,這名車主應該是鑽法律漏洞,利用特殊管道進口,再取得牌照,企圖逃避警方查緝,不料先遭到取締。
「這還是首次看到汽車因拿不出證明而遭沒入」。北市監理處車輛檢驗股長林正揚說,九十一年開放重型機車合法進口前,常有重機挾帶廢鐵進口,企圖蒙混過關,然而汽車早已開放進口,應該沒有這種問題。
林正揚表示,一般進口車輛需取得合法進口證明或購車證明,並到車測中心、安審中心、環保署進行檢驗,通過後,才會到監理處驗車,取得牌照。監理處推測,車主可能利用廢鐵名義,挾帶零件進口後來台組裝,但確實進關方式及原因仍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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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07 Tue 2010 12:48
沒進口證明 保時捷將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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