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一名助理教授兼行政主管,去年底開始連續性騷擾女助理,包括強吻、手伸進褲子摸其私處,還要索取她的內衣褲,被害人為保住工作一再隱忍,今年三月因身心嚴重受創才提出申訴。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後建議即刻解聘,但校方僅解除加害人主管職務,仍續任教職,引發爭議。校方昨表示,該案因有新事證,決定再調查。《蘋果》日前接獲被害人親友投訴,指出該名助理教授藉指揮監督工作機會,撫摸助理腰部、大腿,甚至利用筆記型電腦展示裸女圖給她看,被害女擔心丟工作一再委婉抗拒,但助理教授竟變本加厲,甚至探詢她是否看過A片,多次索求內衣、小褲褲,還曾伸手撫摸她私處,前後持續逾三個月。


性平會建議即解聘
海科大昨證實,性平會建議即刻解聘該名助理教授,「但解聘需再送教評會,且有人提出新事證申覆」,學校依法再展開調查;若性平會再調查結果,仍建議須解聘加害人,校方會依法處理。投訴人則表示,被害的女助理事後自願降薪調離原職務,但還得忍受其他同事的奚落、恥笑,慘遭二度傷害。
《蘋果》昨訪問到被指控性騷擾的助理教授,他僅稱「全案已進入法定調查程序,不便表示意見」,對於是否騷擾下屬,他連聲說「沒有」。
高市婦女新知協會總幹事林秀怡說,此案是主管性騷擾部屬,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相關人員確實可申覆;但性騷擾案因立法寬鬆,加上被害人顧忌多,不少人最後只能默默轉換職場,「絕非面對性騷擾的最佳態度!」 
避免職場性騷擾注意事項
★避免職場性騷擾方式
*遇到言語騷擾,應明確表達自己的感受,以免對方再犯
*若有人刻意碰觸肢體應嚴峻拒絕
★遇職場性騷擾處理方法
*第一時間告知第三人俾日後舉證
*若騷擾行為一再出現設法蒐證
*向僱主或勞工局等主管機關申訴
*若已達肢體碰觸程度,可於行為發生6個月內報警處理
★職場性騷擾投訴管道
*台北市政府性騷擾評議委員會:0800089995
*台中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04)22291730
*高雄市勞工局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07)8124651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07)5500521
資料來源:社團法人高市婦女新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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