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葉姓男子44歲才結婚,娶小23歲的陸妻,未料妻不理家事,只會向他要錢,不給就翻臉,還說他「不行了」並拿剪刀作勢要剪掉他的「小弟」。去年葉男出車禍半癱,妻不但不管,今年農曆年前回中國後即不回。葉男索性訴請離婚,獲法官判准,結束11年如噩夢般婚姻。
葉男向法官訴苦,他當工人一直未娶,11年前44歲時才透過婚姻介紹所到中國重慶娶21歲、長得很漂亮的劉女。妻子和他回台後,他每月給妻2萬元生活費,未料她不但不幫忙家事,還每年兩次回中國,每次回去都要帶30萬元,若不給就翻臉大吵大鬧。葉男的妹妹也向法官作證,有天哥哥半夜打電話給她,說嫂嫂和他吵架時竟拿剪刀作勢要剪掉他生殖器。她隔天問嫂嫂,未料嫂嫂說「你哥和我差23歲,我需要(性),但你哥不行了」。去年8月,葉男出車禍無法走路、大小便失禁,但妻卻不聞不問,還說「那不關她的事」;今年2月離家後就再沒消息。法官傳喚劉女未到,經查出入境資料,發現劉女在2月9日離台後即未再入境,根據葉男及其家人指控和鄰居證詞,於日前判准離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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