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對情侶在地鐵站內慾火焚身,女方竟在樓梯間公然拉開男友的拉鍊,幫他口交,期間有員警巡邏經過查問,兩人還裝沒事。然而,員警早就起疑,暗中躲在角落監視,揭發兩人的醜事。兩人原本被控有違公德行為罪,8日獲控方撤銷,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

香港《明報》報導,這對被告情侶分別是鄺嘉豪(23歲)和陳詠妍(19歲),兩人報稱學生,同被控於今年2月6日在銅鑼灣地鐵站B4樓梯口交,有違公德。署任暫委裁判官余焯文判處兩人各以1000元(港幣)簽保守行為12個月。

據報導,兩名被告在應訊時未見尷尬神色,等候簽署文件時間還嘻笑,但隨後發現有媒體,為了是否突破記者包圍而起爭執,男被告在電梯內掌摑女被告,接著獨自拔腿狂奔,留下女被告躲到廁所哭泣。

案件指出,港島鐵路警區的員警在案發當日巡經上址,發現女被告上身靠向男被告腳部。員警詢問兩人是否不適,兩人均否認。員警離開後,懷疑兩人作非法勾當,於是躲到樓梯上方轉角位置,以反光鏡觀察。

員警發現兩人維持同一位置約4至5分鐘,上前看見女被告把頭伸到男被告雙腿間,並上下左右移動。員警要求女被告站起後,發現男被告褲子拉鍊已拉下,陰莖勃起並外露。在警誡下,女被告承認因衝動犯案,男被告則稱女被告自願為他口交。

事實上,港鐵之前也發生類似案件,一名高中生與12歲女友放學後在炮台山站內樓梯性交,女方後來還懷孕。男方在保釋期間,再與另一名13歲女童在住所梯間性交。男方被控兩項罪,2005年5月被判入教導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ri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