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竟發生性侵案!一名13歲少女和16歲男網友相約見面,對方佯稱要獨處談心,帶她到少人出入的樓梯間,趁機摀住少女嘴巴性侵得逞,一牆之隔就是熙來攘往的百貨賣場,當天有5萬人次進出,但完全無人發覺少女被性侵。加害少年到案坦承犯行,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夢時代直至《蘋果》詢問,才知賣場發生性侵案。專家建議,即使與網友約在公共場所見面,也要避免前往靜僻處,保障自身安全。
這起離譜性侵案發生在去年10月24日周日下午,被害少女在網路上認識讀高職陳姓少年,兩人約在夢時代初次碰面,見面後相談甚歡,少年提議找個無人干擾的地方談心,被害少女跟隨他推開賣場安全門,到少人出入、沒監視器樓梯間,並肩坐在1、2樓的樓梯間聊天。 
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傳出有少年於人潮熱絡的周日下午,在樓梯間性侵未成年女網友。(圖中逛街人潮與本案無關。)


摀嘴壓地強脫衣褲
不料,陳姓少年突向被害少女上下其手,她嚇得欲起身離去,但遭少年摀嘴,並將她強壓在地、強行脫去衣褲性侵得逞;事後少年匆忙逃離現場,丟下飽受驚嚇、身心俱創的被害少女。她返家後因精神狀態不穩定,家人追問下才吐露遭性侵遭遇;家人立即帶她去驗傷報案。上月30日,陳姓少年在家長陪同下到案,坦承犯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少年法庭。
律師陳維祥昨表示,性侵未滿14歲少女可加重其刑,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加害人也未成年,通常法官會酌予減輕其刑。
夢時代直至《蘋果》本月14日查證才得知此事。夢時代公共事務專案經理唐晞宇表示,「從未接獲民眾類似求助紀錄,也沒有警政機關告知此事。」之後詢問館內保全、清潔人員,也都沒人知道。
唐晞宇說,夢時代營業時間內全館維持50名便衣、制服保全巡場,去年10月24日正逢周年慶前一個假日,約有5萬多人次入場,下午案發時人潮最多,「實在無法想像女網友是在何處受害!」 


全館監視器2千支
唐晞宇強調,夢時代全館有逾600支監視器在公共空間,由中控室監看,包括所有樓梯間出入口和部分樓梯間,「再加上各店櫃,監視器超過2000支,絕對是高度密集。」因影像只保存7至10天,已無法調到案發當天畫面。為防再發生憾事,未來將加強保全巡邏密度,並請所有員工、清潔人員機動巡場。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卓耕宇昨說,這是典型約會強暴,「男性以為女生同意受邀是默許某些事,女生即使不願意也不知道如何表態,因此釀成意外,都是缺乏情感教育後果!」他表示,一旦身體禁區被碰觸,務必馬上以「我跟你不熟,幹嘛碰我」等語句明確拒絕,才能避免意外。 


公開約會仍應警覺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助理教授簡上淇昨也說,與網友聊天若發覺對方太常談跟性有關的話題,就要小心對方是在找一夜情。高市警察局少年隊隊長沈隆錭表示,即使在公共場所約會也不能掉以輕心,「例如被帶去樓梯間或廁所時,就應提高警覺!」
去年底也曾發生女廁性侵案的義大世界遊樂場,事後已加裝百餘支監視器,並要求清潔人員加強注意廁間安全,避免出現治安死角。 


百貨賣場猥褻案件
◎2010/07/21:一對男女在桃園新光三越逃生梯裡,赤裸下半身做愛逾5分鐘,因在透明玻璃帷幕旁,被對面大樓居民拍下,涉妨害風化
◎2008/03:一名中年男子在高雄市前鎮區一家大賣場對一名女性消費者摸臀及下體,被害人嚇得尖叫,色狼趁亂逃離現場
◎2005/10/09:男子陳國龍在桃園中壢市大潤發內,擄走4歲男童,帶往廢棄眷村猥褻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統一夢時代購物中心小檔案
◎地點: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與時代大道交叉口
◎開幕日期:2007年3月30日
◎佔地面積:1萬5155坪
◎賣場規模:
˙分前棟藍鯨館與後棟,地下2層,地上7層為商場,8、9樓另有影城及宴會空間
˙總樓地板面積為12.1萬坪(約為台北京華城的2倍大)
˙約800家廠商、1000個知名品牌進駐
◎主要進駐業者:阪急百貨、喜滿客影城等
◎特色:頂樓Hello Kitty摩天輪,標高102.5公尺
◎來客數:每年來客數逾1600萬人次
資料來源:夢時代購物中心 


逛賣場安全須知
◎停車場、樓梯間、廁所較易出現安全顧慮,最好結伴同行
◎女性上廁所或試穿時,宜請友人在外看守
◎先觀察緊急聯繫電話或緊急警鈴按鈕位置,遇意外即時求救
◎遇歹徒企圖不軌,第一時間大聲呼救
◎有可疑人物在偏僻處徘徊,通知保全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蘋果》資料室 

蘋果搞烏龍!性侵案 警:夢時代非案發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4/8/2lcsv.html

蘋果日報用頭版頭的篇幅報導,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樓梯間發生未成年少女遭網友性侵案,結果求證警方後,確認是烏龍一場,夢時代根本不是案發地點,原來少女跟網友只是曾經經過夢時代,夢時代表示,蘋果記者未經確實查證,要求發表道歉聲明。


平面媒體頭條報導,南部知名購物中心發生性侵案件,說明時間就發生在去年10月24日,詳細描述少女在樓梯間,如何慘遭性侵的過程,各家電視台一大早向警方求證,卻發現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


警方:「跟報導都有出入。」記者:「不是在購物中心?」警方:「不是,不是,因為少年性侵害不能對外提供。」


基於保護未成年受害少女,警方對於細節不願詳加描述,不過強調性侵地點,絕對與購物中心無關,而無端捲入案件,成為事主的夢時代購物中心,則發表了嚴正聲明。


夢時代業者:「時間地點完全不是在夢時代,對這個部分我們要發表嚴正的聲明,不實報導的媒體,我們考慮請他要登報道歉,甚至要採取法律行動。」


公關帶著媒體拍攝,強調全館2000多支監視器,無論是樓梯間還是各個出入口,也設有300支監視器,如此高度密集的監控,就是要阻止憾事發生,而在警方的說明之下,證明媒體的報導出現了求證上的瑕疵,顯然一向以犀利著稱的蘋果日報,這次麻煩大了,一場性侵案件,演變成報導的烏龍事件,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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