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名30歲劉姓男子召妓尋歡不願戴保險套,被應召女郎拒絕還硬上,保鏢多人將他強押到台北縣坪林鄉深山威脅殺害埋掉,劉男嚇得交付6萬元並簽下70萬元本票交換自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一宗應召站案時搜出這張本票,才追查出他的召妓驚魂記,他因此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

劉姓劉子在7月間看到車上放了一張辣妹到府服務的小廣告,常人一看就知道是應召廣告,他打電話點了一名辣妹到家中服務,談好性交易價碼5000元,花名「寶寶」的22歲吳姓女子由保鏢載到劉家,保鏢在樓下等候,劉男將寶寶拉進屋內,性急脫衣要辦事卻未戴保險套,吳女要求他戴套遭拒,當下表明不交易了,但劉男慾火焚身強脫吳女衣褲硬上,完事後要付5000元遭拒收。

吳女下樓後,把劉男未戴套硬上的過程告訴保鏢,保鏢回報應召站葉姓負責人,葉某指派3名手下到劉家先將劉男毒打一頓,再載往北縣坪林的偏僻山區,持刀威脅賠償,否則將他殺害就地埋掉,由於夜深又地處荒涼,劉男擔心遭到不測,答允賠償76萬元,3名保鏢隨後將他押到中和市,劉男領出6萬元付款,再簽下70萬元本票才獲釋。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應召站案時,搜出劉男開的本票,劉男才供出召妓驚魂,檢方認為吳女拒絕性交易,劉男硬上觸法,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至於應召站葉姓負責人及劉姓保鏢等人被追訴妨害自由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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