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6旬基督教牧師,數年前與妻子來台傳教,與其無血緣關係的繼外孫女同行,3人同住苗栗縣某處傳教。今年5、6月間,牧師趁妻子上班時以每周2到3次的頻率在住處跟少女發生性關係,還幫少女拍攝裸露下體、胸部的性愛相片和錄影帶,2人還一起到藥妝店購買避孕藥、壯陽藥。今年7月少女結識新男友有意疏遠,牧師竟逼少女口交,少女憤而透過網路請國外友人報警,並轉知警政署,這起亂倫案才曝光,警方已將少女安置,檢方也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牧師起訴。
褻瀆神旨意「根本是病態」罪大惡極
60多歲的外籍牧師,身為神職人員,竟性侵自己的外孫女。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表示,涉案牧師非但不遵從聖經上「愛人如己」的基本教義,反而違反真理,做出褻瀆神旨意的「大罪行」,根本不配當神職人員,並痛批「根本就是病態」,除了應接受法律制裁,也要受到教會的嚴厲處分立即解職。
利用權威脅迫
中心綜合醫院身心科醫師李光輝分析,這名牧師可能對信仰有錯誤理解,自以為「接近神,所以能力強大。」所有人都要服從他,因此才會利用權威脅迫,性侵繼外孫女。兩性親子作家吳娟瑜則批判:「簡直是披著羊皮的狼!」成大教育研究所副教授趙梅如表示,國外曾傳出神職人員性侵幼童案件,神職人員做出侵犯人,違背教義之事情,實在難以理解,更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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