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黃姓男子在友人轎車後座性侵高中女生,他辯稱2人你情我願,但被害人身上有多處擦傷,褲子也被撕破,檢察官認定是強制性交將他起訴;至於前座的2名男子都表示當時音響聲音太大,沒聽到女生呼救,檢方雖懷疑2人有「暗助」之虞,但因沒有證據無法追究。

據檢方調查,傅姓男子欠曾姓高中女生300元,去年9月27日晚間約女生還錢,傅開車載著陳姓友人和黃姓男子(21歲)一同前往。一行人和曾女碰面後,傅表示要開車送女生回家,曾女和黃男坐後座,黃竟強脫被害人褲子性侵,曾女大聲呼救,但前座2男卻袖手旁觀。

傅、陳2人證稱,當時音響開得很大聲,沒聽到呼救,也不知曾女遭性侵,直到被害人下車時哭泣,才得知她遭欺負。不過,轎車空間狹小,加上被害人尖叫掙扎,就算音響聲音再大,按照常理,前座的人不太可能全無知覺。

檢察官雖對2人說法存疑,甚至懷疑他們故意裝沒事,但2人並未參與侵犯女生,也沒有幫忙,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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